关于宁夏建锐天裕建材有限公司临时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宁夏-石嘴山-惠农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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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临时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5-12-31 16:43

******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审批〈******公司临时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宁建瑞〔2025〕0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临时拌和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区河滨街道“黄公铁路至**市**区铁路专用线项目”(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项目”)临时施工区内预留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4′51.193″、北纬39°21′5.119″。本项目**1座石料生产车间,设置1条石子加工生产线及1条洗砂生产线,配套建设1座石料原料库、1座石子成品库、1座砂子成品库;**1座水稳拌合站,设置1条水稳料拌合生产线,配套建设1座骨料储存库。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t石子、10万t砂子、8万m3水稳拌合料。本项目产品全部供应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铁路专用线项目施工期结束后,本项目立即拆除。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占总投资的25%,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经评估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公司临时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控制主要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设置施工围挡,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临时堆土及材料堆场做好苫盖,出入施工区车辆进行冲洗。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石料加工工序位于车间内,原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中表二限值。石料堆场、石料产品堆场、骨料储存库设置喷淋装置,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每个筒仓顶均设置除尘器,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中标准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铁路专用线项目临时施工区内化粪池处理。

运营期洗砂废水经1#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池,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搅拌机冲洗废水经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铁路专用线项目临时施工区内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处理厂接纳标准要求后,拉运至****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施工机械采用减振、隔声板进行降噪。施工期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限值要求。

运营期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化利用,不能利用****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石料生产车间布袋除尘器、筒仓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1#沉淀池沉渣作为砂子产品回用于洗砂脱水工序生产;2#、3#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作为原料加入水稳搅拌机中搅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铁路专用线项目施工期结束后,本项目立即拆除,对全部临时用地进行迹地清理及土地平整,进行植被恢复。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工程建成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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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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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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