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长**流珞璜段库岸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4]38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市**区珞璜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于**区珞璜镇,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防汛道路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组成。护岸工程长1581.19m,治理河段分为长**流段和曾家沟支流段,长**流段治理堤线长度为 1369.75m,曾家沟段堤线长 211.44m ;**防汛道路长1434.13m(含改造282.70m);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步道383m,生态绿化13702m2,道路绿化1092m;附属工程,**下河踏步 10 处,雨污水管改迁500m。
2.3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5202.3394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53.19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区长**流珞璜段库岸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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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清栖路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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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鼎山街道遗爱池路129号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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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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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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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0778 | 联系电话: | 158****3482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话: | 023-****0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