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新增年产1.5万吨矿山机械耐磨件项目
**二路31号
****
******公司
项目总投资12684万元,在**二路31号,**部分厂房,实施新增年产1.5万吨矿山机械耐磨件项目。
1、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全部达标回用,生活污水达标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砂回收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熔化废气经火花捕集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大小件造型废气、制芯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贴胶皮、醇基涂料流涂、烘干废气及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抛丸、浇注、冷却废气经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落砂、冷却后静置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热处理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厂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的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9-****7727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