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耳广场片区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聂耳广场片区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聂耳广场片区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1.2采购人: ****
1.3采购代理机构: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广场片区,根据《关于印发**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2】777号),****广场片区内现有运动场地、盘活闲置场地、修缮废弃泳池,投放体育运动设施,提高**使用效益,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乒篮运动场、沙滩排球、废弃泳池的修缮(或改造为其它运动场地)。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聂耳广场片区小型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成项目规划方案;规划方案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任务、提交成果资料;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
2.3 服务地点:****广场。
2.4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审图。
2.5最高限价:¥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
(5)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工程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6日,在****网站(http://www.****.com/)获取。
4.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办理获取。
4.3文件费:300.00元/份,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7日9时00分,地点为:****(**省**市**区康溪路和谐大商汇五栋3层301号)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文化路8-1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方式:132****521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康溪路和谐大商汇五栋3层301号
联系人:谭海鸥、王蕾
联系方式:183****9312、0877-****387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