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赣州市章贡区兰亭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新赣南路分公司设立的批复

审批
江西-赣州-章贡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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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5-1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审批局
关于同意******培训中心有****公司设立的批复

******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培训中心有****公司,现批复如下:

举办者:******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秀

机构负责人:丁娜

办学地址:**市**区新赣南路30号

机构类型:民办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招生对象:6-18岁青少年

办学内容:书法培训

办学规模:同一时段56人

办学场所面积447㎡。

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审批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银行对接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到税务部门自主申报税务登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方可招生。

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规,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规范办学,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水平。

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2028年12月24日)届满前 6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换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我局将在有效期届满 60 个工作日后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审批局

2025年12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