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市政污泥处置及污泥再利用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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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市政污泥处置及污泥再利用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高新区市政污泥处置及污泥再利用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市政污泥处置及污泥再利用项目(EPC)已经****以拉高水务【2015】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市政污泥处置及污泥再利用项目(EPC);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自治区**市柳梧新区桑达村;

2.4 工程EPC总投资:5005.33万元;

2.5建设规模:(1****处理厂:集成式智能发酵装备、陈化车间、铺料车间、中间水池、设备用房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等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362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12.26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如下:1)集成式智能发酵装备,高度9.2m,占地面积:3040平方米;装备防护及安装由厂家二次深化设计,主要设备功能包含进出料区、好氧发酵区、净化区、中控区等。2)陈化车间,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9.4m,层高均8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445.6平方米;占地面积3445.6平方米;厂房主要功能包含陈化区、制肥区、成品区等。3)辅料车间,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9.4m,层高均8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15.5平方米;占地面积715.5平方米;4)中间水池,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15平方米,高度4.9m,占地面积115平方米。5)设备用房: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总建筑面积317.1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273.6平方米,地上面积为43.56平方米),建筑高度3.60m,层高3.00米,占地面积273.6平方米。(2)室外附属设施主要包含:总平电气及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2277平方米、混凝土硬化地面及道路3684.0平方米、混凝土路沿石244.76m、实体围墙77m、**箱式变压器1台。

2.6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设计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专业配合服务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2)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等)、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8个月;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工程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的在职人员;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且以上人员要求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需严格落实甲方驻场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在2022年以来完成的(投资额大于4000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类似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设计工作完成的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在 2022年以来完成的(建筑安装费1000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类似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截图,时间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报表 (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信誉:提供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他要求:具备适应本工程的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证)

4、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9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0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9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6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包含技术部分及其它部分组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最终版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标书代写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各相关投标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8.4根据藏建招2022【17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单位应完成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工作。

8.5该项目人员配备按照藏建市管〔2023〕228号执行。

8.6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cn/open-web-gc/login,根据开标流程按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联系人:彭庭婷

联系电话:150****7272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柳梧新区新村路2****中心5号楼

联系人:唐茂钦

联系电话:177****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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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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