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编号 | 需求单位 | 项目名称 |
| **** | ********公司 | ****采购项目 |
| 变更时间和内容 | 发布时间 | 2025-12-31 17:09:49 | |||||||||||||||
| 原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5-12-31 17:09:49 | 变更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1-07 12:00:00 | ||||||||||||||
| 原附件: | ****中心音响及操作系统设备询价文件(1).doc |
变更附件: | 询价文件(1).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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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采购公告: | 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音响及操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3.交货地点:**县 4.工期: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的按照、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6)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投标人相应资格,具体详见附件(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4小时前,将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更新上传至**国控集采平台指定路径(工作台→企业中心→企业信息→证照附件),文件上传后,点击“保存”和“提交审核”完成最终确认。若因未及时上传或资质文件缺失导致资质审核不通过,造成投标结果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国控集采平台供应商投标须知 参加**国控集采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国控集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中公布的“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内容,及时办理平台注册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由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1月8日 9 时 30 分(**时间)。 2.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请在截止时间内完成平台报价,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附件资料。 3.投标地点:**国控集采平台(https://www.****.com/) 五、开标特别说明 1.本次报价需下载本公告附件报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平台报价系统,否则不列入中标单位考虑。 2.平台系统报价录入环节,投标人需在“单价(元)/折扣率(%)”字段中录入相应内容。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询价要求,选择录入“价格”或“折扣率”中的一种:若采购人要求以价格形式报价,则应以“元”为单位填报录入;若采购人要求以折扣率形式报价,则应以“%”为单位填报录入。若录入结果与上传的报价附件不一致的,不列入中标单位考虑。 3.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信息进行审核。若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 4.中标结果公告在**国控集采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中心 联系人 :余琼杰 联系地址:**县得阳大厦4楼 联系电话:+86-150****4564 **** ****中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变更采购公告: | 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音响及操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3.交货地点:**县 4.工期: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的按照、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6)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投标人相应资格,具体详见附件(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4小时前,将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更新上传至**国控集采平台指定路径(工作台→企业中心→企业信息→证照附件),文件上传后,点击“保存”和“提交审核”完成最终确认。若因未及时上传或资质文件缺失导致资质审核不通过,造成投标结果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国控集采平台供应商投标须知 参加**国控集采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国控集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中公布的“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内容,及时办理平台注册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由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1月7日 12 时00 分(**时间)。 2.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请在截止时间内完成平台报价,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附件资料。 3.投标地点:**国控集采平台(https://www.****.com/) 五、开标特别说明 1.本次报价需下载本公告附件报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平台报价系统,否则不列入中标单位考虑。 2.平台系统报价录入环节,投标人需在“单价(元)/折扣率(%)”字段中录入相应内容。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询价要求,选择录入“价格”或“折扣率”中的一种:若采购人要求以价格形式报价,则应以“元”为单位填报录入;若采购人要求以折扣率形式报价,则应以“%”为单位填报录入。若录入结果与上传的报价附件不一致的,不列入中标单位考虑。 3.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信息进行审核。若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 4.中标结果公告在**国控集采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中心 联系人 :余琼杰 联系地址:**县得阳大厦4楼 联系电话:+86-150****4564 **** ****中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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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理由: | |||||||||||||||||
| 供应商重新报价: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