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基地(一期)冷库叉车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委托,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优盟平台交易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2. 采购内容和范围2.1项目概况:顺****基地(一区)冷库总建筑面积26315.37㎡,建筑基底面积6847.20㎡,建筑高度40.65m,地上主体为三层,月台区设置夹层(六层),库容约3万吨,其中二、三层为冻结物冷藏间,控温-18~-25℃(主要存放水产、冻肉、猪牛羊禽类等),首层一半为冻结物冷藏间,控温-18~-25℃,一半为变温冷藏间,控温-18~-25℃/-1~0℃(主要存放水果、蔬菜、乳品等),温控穿堂/月台控温6℃。
2.2采购内容:顺****基地(一期)冷库叉车采购项目,根据冷库内设计情况(含货梯承载能力、货梯尺寸),结**业强度及需求,采购前移式叉车(包括双进深前移式叉车和单进深前移式叉车),备用电池,换电车,充电架,三支点平衡重叉车,电动托盘搬运车。
| 1 | 双进深前移式叉车 | 4台 | 430118.33 | ****473.32 | |
| 2 | 单进深前移式叉车 | 1台 | 257308.33 | 257308.33 | |
| 3 | 备用电池(双进深前移式叉车) | 1组 | 31275.00 | 31275.00 | 要求同原配电池一致 |
| 4 | 备用电池(单进深前移式叉车) | 1组 | 28784.00 | 28784.00 | 要求同原配电池一致 |
| 5 | 换电车 | 1台 | 88609.00 | 88609.00 | |
| 6 | 充电架 | 2套 | 4466.67 | 8933.34 | |
| 7 | 三支点平衡重叉车 | 1台 | 208791.67 | 208791.67 | |
| 8 | 电动托盘搬运车 | 6台 | 57274.67 | 343648.02 | |
| 合计 | ****822.68元 |
1、详细技术参数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供应商应对本采购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3本项目最高限价:****822.68元。
2.4交货期:
2.4.1货物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交付,成交供应商应自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150个日历日内完成每批次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2.4.2发货日期及发货品类、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含电邮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3日内,将拟发货设备的品种、数量、预计到货时间等情况书面通知(含电邮通知)采购人,以便安排对设备的检查工作和存放、保管事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资格证明文件,或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3.3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叉车);若所投叉车为进口产品,则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响应、****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③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受到取消响应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响应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申请人响应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⑥****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申请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⑦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⑧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技术成果的补偿(如有)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不予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依照下列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采购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止(**时间)。
5.2获取方式
在优盟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路径为https://www.****.cn/um/ 。供应商在完成注册登记后,可登录优盟平台获取比选文件。
5.3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5.4平台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平台系统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177****2108 联系咨询。
优盟平台:177****2108/Youmengguanfang(微信)。
6. 响应文件的提交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 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时间)。
6.2递交地址
√上传至 优盟 平台交易系统。
√指派专人送至**市******广场1号楼16层开评标1室。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近三个月(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5 年9月至2025年11月)为该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7. 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优盟平台交易系统发布。
8. 其他8.1本项目通过优盟平台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发布澄清说明及补正等功能。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优盟平台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8.2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9. 关注事项9.1注意事项: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采购的范畴。
9.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所有,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9.3供应商均须对本项目一切资料进行保密。
10. 联系方式10.1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广场1号楼13层
联 系 人:汤工
电 话:186****2949
10.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 102 号2号楼5层501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92****7003
10.3监督机构:****监察审计部
联系地址:**市**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广场1号楼13层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757-****7114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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