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2026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籍山镇九连乡九连街道;
中标金额:16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区2026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区2026年“送戏进万村”及进景区、商超演出服务,演出场次55场戏剧演出任务。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5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季义、秋声隆、张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公司,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8.3、中标供应商业绩:1.**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三包)。2.**市**区2023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二包)。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1号政务大楼4楼
联系方式:0553-****18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繁阳镇**东路电子商务产业园810室
联系方式:147****6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电话:蔡工147****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