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2026年食堂与办公区卫生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标题 2026年食堂与办公区卫生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与办公区卫生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5-12-31 09:30:00”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6-01-08 09:30:00”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中“3、本项目总报价采用包干制,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一年服务期的总价。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总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现更正为:“3.1供应商报价采用“固定费用+竞争费用”拆分模式,报价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具体规则如下:①本项目固定费用中的人工成本部分设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该费用需覆盖厨师、副厨、帮工及保洁等岗位人员的月工资(厨师应发工资不低于5000元/月;副厨应发工资不低于4900元/月;帮工和保洁应发工资不低于3300元/月)、所有岗位年终奖(每人不低于5000元)、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部人工相关支出。供应商投标报价中人工成本部分低于该限额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竞争费用部分:管理费、税费,供应商对本部分费用自主报价。
3.2供应商须在报价明细中分别列明固定费用、竞争费用报价金额,清晰核算报价总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次报价以年度服务费为计价单位,报价明细作为响应文件及后续合同的组成部分。
3.3成交供应商拟派服务人员的人选资料须提前报备采购人,人员到位上岗前须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派遣、更换服务人员。
3.4 成交供应商须足额发放服务人员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未按约定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扣罚相关费用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3、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中新增“3.9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不符合采购人履职要求的,采购人可提出人员更换指令,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日历日内选派同等及以上资质人员接替,并将新派人员相关资料书面报备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上岗。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满足本条款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原采购文件内,涉及“磋商”的相关字眼及表述,全部调整为“谈判”,调整后内容与本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内容为原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原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内容为准。
采购人(项目单位):****
地址:**市**区**镇鹏程路18号51栋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法:137****3925
代理机构:****
地址:****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6层
联系人:林工、陈工、朱工
联系方法:0591-****6465
附件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镇鹏程路18号51栋 | 地址: | ****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综合楼6层 |
| 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人: | 林工、陈工、朱工 |
| 联系电话: | 137****3925 | 联系电话: | 0591-****6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