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 名称: | 关于变更****工业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 主题词: | |||
兹有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5)**市不动产权第****163号”,面积150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位于**市翠亨新区中准道25号,属《**翠亨新区工业用地调整规划条件论证》范围,地块编号D-19-2,规划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该权属人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根据《**翠亨新区工业用地调整规划条件论证》要求及地块出让合同,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
一、地块容积率为1.0-3.5,绿地率为10%-15%,建筑密度为35%-45%,产业用房高度≤50m,配套设施建筑≤100m。
二、其他要求:
1、按自然**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2、建筑系数控制值满足自然**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3、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实施的**市的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4、需要配置一个10KV的开关站。
5、有关建筑间距及退让、消防、防灾、**、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无障碍设施、文物保护、光纤到户通信设施、通信基站、地下空间、人防、海绵城市及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等未尽事宜,须遵循相关专项规划、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实施的**市的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及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6、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应符合《**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
7、有关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实施雨污分流,与城市管网衔接,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8、电力、电信、燃气、供热与城市管网衔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9、机动车出入口开设位置及要求:可设置用地东侧 (见附图)。
10、城市设计和建筑特色管理要求等未尽事宜,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特色管理的若干指引(试行)》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11、配电箱等配电设施应隐蔽设置,需设置在用地红线内,不能设置于路边。
根据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市翠亨新区规划馆207******局****分局(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883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