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关于2025年12月31日拟对周口城发文化教育有限公司商水县新建高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周口-商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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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31日拟对**** **县**高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 2025-12-31 17:16: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高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4-****052

通讯地址:**县纬四路****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县**高中项目

**省**市**县八一大道和行政路东南角

****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占地面积122158.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984.88m2,其中包括教学楼、艺术楼、体育馆及报告大厅、****中心、行政综合楼、食堂、学生宿舍、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架空连廊等。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实验操作均在实验台进行,实验台设“通风橱+通风管道+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灶台上方设置的“油烟净化器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碱喷淋装置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9个100m3,5个50m3)处理后,通过学校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个,100m3)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后,通过学校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上步处理;实验室废水和碱喷淋装置废水经中和池(10m3)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后,通过学校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噪声源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主要有一般固废(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化粪池污泥、吸附食堂油烟的废活性炭、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废)、****实验室废渣、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废活性炭)。餐厨垃圾加盖塑料桶进行收集后每日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由清粪车清理后直接运走;隔油池废油脂装于专用桶内密闭暂存,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食堂油烟废气)装于专用桶内密闭暂存,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实验室专用桶收集,每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设置若干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实验室危废在危废间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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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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