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加工5G机柜1.5万件、汽车配件165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04日至 2026年01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5G机柜1.5万件、汽车配件165万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大岗镇**村新元街7号3号厂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选址于**市**区大岗镇**村新元街7号3号厂,建设“****年加工5G机柜1.5万件、汽车配件165万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本项目占地面积2438平方米,建筑面积2438平方米,为1栋一层的厂房;本项目主要从事5G机柜及汽车配件的加工,年产5G机柜1.5万件、汽车配件165万件,合计166.5万件/年。本项目东面为农田,南面、东北面、北面均为空置厂房,****家具厂;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现状环境保护目标为**村(东南,60米)、大岗双晖轩(东北,405米)、尊悦台(东,215米)、康裕路一街住宅区(东南,250米)、康裕路二街住宅区(东南,350米)、**路住宅区(东,330米)。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固化废气和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自动喷粉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滤筒过滤+布袋除尘回收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和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手动喷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过滤+布袋除尘回收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除锈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并经碱喷淋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生产过程异味通过加强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