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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2025〕243号
****关于重新审批**县
**排水管渠能力提升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设局:
报来关于请求重新审批**县**排水管渠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鉴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佰顺****公司组织评审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排水管渠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路、乌江路、**街、**街、八大街、雅塘街、古龙街、**路(乌江水闸-**路)、仙湖街、**路、瑞雁大道(至罗冲沟段)、**片区、龚州大道**线等**街道铺设d600-d2200和B×H=2.0m×2.0m雨水管渠共计20104.10米。其中,改造d600-d22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17319.10米;改造钢筋混凝土雨水箱涵200米,断面尺寸为2.0m×2.0m;**d600-d2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2585.00米,改造雨水井533座,**雨水井76米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487.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87.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9.92万元,预备费399.1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即日起,**发改投资〔2025〕16号文予以作废。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每月5号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上一个月建设进度相关信息。其他事项请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平政办发[2011]150号)有关规定办理。
附:招标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