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卷烟厂**综合库项目-电梯购置(二次招标)”答疑、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受****委托代理的“**卷烟厂**综合库项目-电梯购置(二次招标)”项目,现将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如下:
一、答疑通知:
异议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2)财务要求:提****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公司****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依据和理由:
针对“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因投标日期为2026年01月08日,2025-12-31结账后仅8天,年度审计需完成资料核查、账务核验、纳税申报等全流程工作,常规周期无法满足1月8日的时间节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作出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审计报告提交委托人,并在同时将审计报告送交所在地省、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法》第153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财年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其他类型的企业,****公司****公司,一般在工商年检及外资的税务年审时,需在次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审计报告的出具。
答疑回复:投标人须知1.4.1(2)财务要求“****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具体为2023年度及2024年度。
二、修改通知:
1、招标公告中第9条,原文为:
| 9.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地址:**县中**路中福家园****建设局 电话: 0854-****055 |
修改为:
| 9.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地址:**县利民路54号****建设局 电话: 0854-****055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实力”,原文为:标书代写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企业实力(2分)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专****基地来确认其生产及供应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上的制造地址进行确认,一****基地),****基地0.5分,最多得2分。 注:须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修改为: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企业实力(2分)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专****基地来确认其生产及供应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上的制造地址进行确认,一****基地),****基地2分,最多得2分。 注:须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3、延期开标通知: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 09:30:00时,延期至2026年1月16日 09:30:00时,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时间对应进行修改。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