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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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胶阳路与联福路交叉路口,安泰二**侧预留用地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位于**市**区胶阳路与联福路交叉路口、****处理厂北侧预留地内,占地53.33亩。本项目主要以**5万m3/d处理单元(部分土建按12万m3/d考虑)为主,施工内容为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土建、电气、工艺、暖通、自控、市政、绿化以及老厂区池体修复、管线迁改等工程。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范围为:包括施工图纸内预处理单元(粗格栅及提升泵池、曝气沉砂池、预处理设备用房)、生物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池、深度处理单元、污泥浓缩池、污泥贮池及调理池、开泥池、生物除臭滤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1#变电站、2#变电站及机修间、控制室及设备用房、门卫等建构筑物垫层浇筑、钢筋制安、模板和脚手架施工、混凝土浇筑、后浇带、变形缝、防水防腐工程、金属面油漆、砌体结构等、电缆沟和排水沟(钢筋制安、模板和支架施工、混凝土浇筑、预埋件、盖板)、沉井(下沉、挖土、钢筋、模板、脚手架、水泥土搅拌桩等)、满水试验、建构筑物装饰装修(门、窗、地面、顶棚、墙面、屋面等)等工作;以及临建、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配合测量、配合试验检测、内业资料等有关所属的一切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求、招标人的要求等为准。

2.3.2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2.3.3招标人(即承包人,下同)有权调整各标段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投标人(即分包人,下同)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的调整。

2.4工期

2.4.1本工程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暂定):2026年1月22日,

工程竣工日期(暂定):2026年12月25日。

总工期338日历天。

其中:深度处理车间第一块底板完成时间2026年1月25日;

二沉池和生物池第一块底板完成时间2026年2月10日;

土建结构全部完成时间2026年7月30日;

装饰装修开始施工时间2026年8月1日。

注:开工日期为暂定,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要求及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2.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转换、甲供材料供应及外部影响导致的时间间隔、停工和机械转场等全部因素,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4.3若因发包人或招标人经过合理论证后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招标人向投标人告知后,投标人应予以执行,并全力调配**满足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索赔相关费用。

2.5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并确保获得“**杯”优质工程奖。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处理厂建构筑物土建工程和装饰装修施工业绩,且该业绩满足:标书代写

****处理厂建构筑物土建工程业绩金额和单个装饰装修业绩金额之和不低于1480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处理厂土建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及金额)。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并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状况不连续亏损,投标人提****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3.1.5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主体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注:仅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不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贿受贿记录;

(2)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5)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6)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8)投标人未被中国中车或中车智能****公司列入投标人黑名单;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9)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处理厂建构筑物土建工程和装饰装修施工业绩,且该业绩满足:

****处理厂建构筑物土建工程业绩金额和单个装饰装修业绩金额之和不低于1480万元(合同类型不限,须在合同或清单工****处理厂土建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及金额)。

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①合同或②竣工验收报告或③公司任命文件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2.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

(1)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施工员)应符合《**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DB32/T 4281-2022)的规定,投标人须根据工期要求、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复杂程度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数量,其他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配备人员。招标人根据现场需要要求投标人完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须针对上述内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机关出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税务局截图。

3.5经查实,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5日登录**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cn)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 如在注册和支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企阳光交易平台(https://www.****.cn)在线客服。

4.3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上午09:00时(**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汇太路33****科技园315室。

5.3开标时间:2026年1月22日上午09:00时(**时间)

5.4开标地点:**省**市**区汇太路33****科技园315室。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车智能****公司官网(http://www.****.cc/g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为准。********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指定人员联系,****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联系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安镇街道文景路57-1号

联系人:孟国庆

电 话:188****9093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清**路18****广场D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严润泽、孙阳

电 话:159****6008、025-****9813

邮 箱:****@qq.com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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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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