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市**镇敦睦村工业集中区(******公司内),产能为拉挤制品2000吨/年(其中玻璃钢大棚杆800吨/年、玻璃钢护栏800吨/年、环氧拉挤型材制品100吨/年、聚氨酯拉挤型材100吨/年、不饱和聚酯拉挤型材100吨/年、玻璃纤维增强筋100吨/年),模压制品400吨/年。
二、项目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聚集****园区****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切割、修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拉挤成型、片材、模压固化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本项目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模具、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水性漆和水性漆桶、废包装桶等暂存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方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镇敦睦村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李总
电话:134****243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峰****公司
联系人:林总
电话:188****0636
发布单位:****
20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