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表面处理五金件170万件、喷漆塑料件25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表面处理五金件170万件、喷漆塑料件25万件**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年表面处理五金件170万件、喷漆塑料件25万件**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生产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社区泰业路68号绿**高端环保产业园B栋702卡。****中心位置:东经:113度16分18.828秒,北纬:22度35分22.472秒)。本项目用地面积1700㎡,建筑面积1700㎡,本项目年表面处理五金件170万件、喷漆塑料件25万件,本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本项目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不涉及夜间生产。
2024年12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年表面处理五金件170万件、喷漆塑料件25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2月16****环境局批复,文号:中(榄)环建表〔2024〕0172号。
2024年12月17日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25年4月05日竣工。调试期为2025年4月05日~2026年4月04日。
本项目于2025年4月08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申领,证书编号:****2000MADWF98C52001P。
2025年10月09日-2025年10月10日,******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2025年10月出具《****年表面处理五金件170万件、喷漆塑料件25万件**项目验收监测》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公司(绿**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公司****公司处理后,排入周围河道横琴海。
生产废水:主要为除油后清洗废水、磷化后清洗废水和喷漆水帘柜废水。
除油后清洗废水和喷漆水帘柜废水经专门管道分类收集排入******公司(绿**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2#预处理系统(一般含油废水)处理;
磷化后清洗废水经专门管道分类收集排入******公司(绿**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4#预处理系统(一般含磷废水)处理。
(二)废气
调漆、喷漆工序、洗枪、擦拭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烘干工序废气经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先经车间水帘柜处理后再与洗枪、擦拭、调漆、喷漆后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一并汇入******公司(绿**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内B栋高浓度处理设施(气旋混动塔+三级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处理,****园区55m排气筒B1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削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含白电油的废抹布、化学预处理废渣(除油池废渣、磷化池废渣)、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物(除油剂、磷化剂、水性漆、水性漆固化剂、丙烯酸清漆、丙烯酸清漆固化剂、稀释剂、白电油)、化学预处理线废液(除油废液、磷化废液)、废漆渣等危险废物,交由******公司(绿**高端环保共性产业园)处理;一般包装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设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贮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危废暂存场,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场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场所张贴了危险废物的标识,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废暂存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迅速、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环境安全,本项目制定了《建设单位环保机构的设置与建立的环保规章制度》,规范各种应急机制以及发生灾情的处理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项目已制定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备案编号为442000-2025-05532。
2. 在线监测装置
无在线监测及联网要求。
3. 其他设施
本项目已落实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本项目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环境局申领污染物排放编号并按规范化设置排放口。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1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梁先生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