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1031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本项目招标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 招标内容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1套无源电力滤波器系统(简称PPF)、1套静止无功发生器系统(简称SVG)、1套治理效果实时评估系统(简称SERTMS),电源系统汇流线路,主要包括:全绝缘汇流母线、母线与高压电缆连接、母线与架空线连接、支撑及绝缘子、隔离开关和SF6断路器等组成。配套施工,涵盖场地硬化、设备基础、山体护坡、苗木移植、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和第三方性能测试等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2)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1885万元(含税价)。
(3)完成时限:
a)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乙方完成施工设计方案评审。
b)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乙方完成现场土建施工、系统所需主要设备出厂验收,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
c) 乙方接到甲方设备进场安装通知(通知时间为T0)后2个月内,乙方完成所供设备安装,系统集成和指标调试。
d) 乙方接到甲方设备进场安装通知(通知时间为T0)后4个月内,乙方配合第三方完成电能质量检测,提交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资料文档,具备合同验收条件。
e) 乙方接到甲方设备进场安装通知(通知时间为T0)后5个月内,完成合同验收。
具体进度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4)质保期:整套谐波治理装置质保期为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说明:
1.★投标报价(含修正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 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1.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4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存在严重失信记录,****政府采购网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为“禁止参加全军装备采购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项目实施要求
1.2.2.1 35kV电源系统汇流线路及附属设备等的安装及交接试验允许分包:若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拟分包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诺函,承诺函的格式自拟),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2.2.2 场地平整、山体护坡和设备基础施工允许分包:若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拟分包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诺函,承诺函的格式自拟),若不分包,投标人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12月31日起到2026年1月8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省**市**区武兴路343****中心B座10层1001(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1.4.3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5中“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潜在投标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并加盖单位公章;
1.5.1 购买文件登记表原件(详见公告附件1);
1.5.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3 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2);
1.5.4 保密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3);
1.5.5 提供声明函原件,声明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且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存在严重失信记录,****政府采购网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⑥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4)。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须对声明函第⑤项进行如下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n)的“信用报告”,以****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外网(www. plap.****.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并保存查询截图存档;招标人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内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品种处罚范围内且单位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单位暂停生效范围为全军)、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范围内),并保存查询截图存档。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6.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1日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省**市涪**剑门路西段278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 开标时间
2026年1月21日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4 开标地点
**省**市涪**剑门路西段278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1.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6519
纪检监督:邹老师
联系电话:177****9643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监督人反映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罗雪丹、哈搏、金亚雄
联系方式:187****8377、132****1239、189****2182
电子信箱:****@ah-inter.com
地址:**省**市**区武兴路343****中心B座10层1001****公司)
对招标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或者复议的,投标人应当依法获取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材料,证明文件材料不完整或者无法按期补充的不予受理。
询问、质疑联系人:罗雪丹、哈搏、金亚雄
联系方式:187****8377、132****1239、189****2182
投诉联系人:母先生
联系电话:139****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