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反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1 17:21:58 截止时间:2026-01-29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100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便携式反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招标内容
1.1.1项目名称:便携式反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1.1.2项目编号:****
1.1.3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项目概要情况:

招标内容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完成时限

交付地点

便携式反无人机设备

57.00

合同订立后15个日历天交付

**市**市

注:具体设备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为军选民用装备

1.2★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基本要求
1.2.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不含投标当月)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注:a.缴纳税收的证****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b.缴纳社会保障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3****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财务证明));
1.2.1.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6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授权要求: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盖章的授权书);
1.2.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1.2.1.9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1.11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2项目实施要求
1.2.2.1具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的科研、生产、修理、试验、技术服务等其中之一,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已办理质量体系和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两证合一”,可不提供此证,需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若原证书已经过期,但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完整的审查报告)。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领取时间

2025年12月31日起到2026年1月9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领取地点

**省**市**区**南街101****中心11楼1115室。

1.4.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元/项目(售后不退)。

1.4.4招标文件售卖收取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955********67100168
1.4.5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1.5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保密协议;
1.5.4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⑧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1.6.1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6年1月21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标书代写

**省**市**区**南街101****中心11楼1115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3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2026年1月21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4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省**市**区**南街101****中心11楼1115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7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1.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2****9624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区**南街101****中心11楼1115室

联 系 人:李女士/张女士/窦先生

联系电话:028-****1660/191****9174/191****7804

电子邮箱:****@chinapsp.cn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8-****4621

联系地址:**市**市

投诉受理部门:****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8-****4631

联系地址:**市**市


附件.docx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31
招标公告
便携式反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