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春季-2027年春季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春季-2027年春季食材采购项目
三、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0.00元);凡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磋商供应商条件:
1.磋商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磋商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磋商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磋商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银行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磋商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6.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资格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 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8日下午17:30 时截止;
地点:**市丰****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C幢2层
方式: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至****购买磋商文件。逾期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其磋商资格将被拒绝。 [注:邮箱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磋商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上午 09 : 30 时(**时间),实质性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八、磋商时间:2026年01月19日上午 09 : 30 时(**时间)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开标大厅
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采购信息不一致的,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二、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街道万贤街2-100号
联系人:柯晓萍 联系电话: 151****5363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开户行:****银行****分行
户名:****
账号:350********052528271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6909
电子邮箱:qzkd2015@163.com 传真:0595-****8107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磋商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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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