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二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二次)于2025年12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县阳光建材城8号楼215室)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县皇华山路395号
联系人:叶艳红
电 话:158****0225
二、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阳光建材城8号楼215室
联系人:张敏
电 话:137****1627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中标(成交)人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省**市********学园路2号 | 1494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二次))
服务类(****)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金额(元) |
| 1-1 | **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二次) | **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二次) | 提交项目成果报告,通过专家验收,经县政府审定印发。 | 原则上在2026年2月28日前提交规划文本初稿,规划文本原则上在2026年7****政府审定印发。 | 149400.00 |
五、被确定为废标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六、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何** |
| 评审专家: | 孟海前、林平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有权向招标人或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质疑。请于质疑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向监督机构反映,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监督机构名称:****
采 购 人:****
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