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公司**豆制品生产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2-****592****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14号
邮编:642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豆制品生产厂建设项目 | **市**市龙市镇公园路西段125号 | ******公司 | **** | 建设3条豆杆生产线,年产豆杆10t |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管****处理站进行处理。 (2)废气:使用商品砼,现场不搅拌混凝土;采取建材集中堆放、湿法作业、定期洒水清扫、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车辆覆盖并进行出场冲洗、大风天气不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废弃物、堆场覆盖、道路硬化、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维修等措施。 (3)固废:废包装材料等分****收购站,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填埋场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合理布局、夜间及午间不作业、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处理站处理;黄豆浸泡清洗废水、设备及车间地面清洗用水、软水制备废水(包括锅炉废水和反冲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表1间接排放要求后通过污水管****处理站处理。 (2)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控制生化池处理恶臭;采取豆渣暂存间封闭、及时清运豆渣固废等措施控制豆渣暂存间恶臭;生产过程的芳香异味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吸声、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加强绿化、车辆限速禁鸣、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运输等措施。 (4)固废:豆渣和****养殖场喂养畜禽动物;废弃包装材料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清掏暂存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由供货厂家现场更换回收;废机油和废沾油手套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1.****审批局《**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507-511028-99-01-357288】FGQB-0862号)同意备案。 2.****规划局、****政府出具《说明》明确拟将项目用地性质调整为工业用地。 3.****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说明》同意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