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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厅《**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川农规〔2023〕5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相关专家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开展评审,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以电话****农业农村局反映相关问题。联系电话:199****4026,电子邮箱:****@163.com。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附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评审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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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