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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申请“****学生宿舍及风雨操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昭市民中〔2025〕30号)已收悉。我委委托中咨****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学校配套基础设施,解决当前学生住宿难题,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是落实《****学校安全条例》、《**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学生宿舍及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
**市**区**路(****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6727.00平方米,其中**1#高中学生宿舍3827.00平方米,**风雨操场29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相关附属设施。
五、抗震设防及减隔震
(一)设防标准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相关规定,**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二)减隔震技术
根据《**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省政府令第202号)及《**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实施细则》。本项目采用减震技术。
六、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
建设工期:9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3361.00万元。其中工程费2933.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6.42万元,预备费190.64万元。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筹集解决。
八、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借债务,****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地震安全性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一、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控制规模,严格控制投资,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同时要严格执行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三、请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及本批复尽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
十四、请项目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细化设计、投资、安全生产、交通组织等各项方案,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和造价,项目具备法定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所需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十五、项目推进过程中,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政策申报和使用各类资金文件要求。若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六、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