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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 新废水站新增一套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净化装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硕放振发六路3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隋友群 |
| 联系人 | 陈浩 | 联系电话 | 135****5597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1-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对废液装卸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提升为有组织排放,**废水站废液装卸区为密闭隔间,通过管道将废液装卸区废液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引至位于废水站楼顶位置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尾气经楼顶26米高新增排气筒排放至大气;1.废水站楼顶新增无组织有机废气净化设施1套,设计风量6000立方米每小时;2.废水站楼顶增加排气筒1个,设置检测取样平台,排气筒排放高度26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无组织有机废气采取密闭房间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箱吸附后措施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定期更换活性炭。 | ||
| 承诺:**** 隋友群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隋友群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