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由《****公司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实施细则》(兰铁物资〔2024〕100号)批准建设,建设****车辆段2026年度成本费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车辆段2026年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001标:**地区(**以西的所有沿线各点)
002标:**南地区(**及其以东的所有沿线各点含**)
3、工程范围:
2026年全年,在项目中标金额内,****车辆段段内及其所属的沿线各点发生的所有单项金额不大于10万元的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包括对段内既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交通设施、设备基础等的维修和改造)。
4、工期要求:原则上单项维修金额不超过300元的工期要求不超过3天;300-3000元的工期要求不超过5天;3000-10000元的工期要求不超过7天;10000-50000元的工期要求不超过15天;50000元及以上的工期要求不超过30天。(如遇紧急、重大事项时,中标人需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以上工期要求可在经招标人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招标人生产对施工的影响,进行适当**)。
5、项目标段划分:设两个施工标段
| 标段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001标 |
****车辆段2026年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地区) |
**地区(**以西的所有沿线各点) |
| 002标 |
****车辆段2026年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南地区) |
**南地区(**及其以东的所有沿线各点含**)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作经验。
(4)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等。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并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参照《国铁集团关于印发的通知》(铁总建设〔2024〕2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8)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银行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10)投****银行资信,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18:00分至2026年1月6日18:00分,在****@163.com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并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有效缴费凭证(与报名资料一起发邮箱)。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04****324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标书代写2026年1月16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地点:**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嘉墩路730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0****34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931-****656
电子邮件:****@163.com
****纪检:0931-****679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
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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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