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马铃薯淀粉烘干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01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 1 | **马铃薯淀粉烘干生产线项目 | **省**市**县双望镇三分村 | **高成****公司 | **** | 1、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废气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相关要求;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型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对于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部件、消声器和隔声罩等方法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等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 二、运营期废气: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等,经预测,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氨逃逸排放浓度以及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生物质熟化成型燃料锅炉排放限值及企业承诺更严格的标准;干燥、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的要求。根据核算结果,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三、运营期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脱水机、烘干线以及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工程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来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噪值为2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和生产废水,离子树脂再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以及净化工序淀粉搅拌沉淀池定期排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五、运营期固废:项目 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尘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炉渣、除尘灰、废包装。项目净化工序尘泥收集后做改良土壤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利用;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干燥、包装工序收集的除尘灰作为产品淀粉,收集后进入包装工序;SNCR脱硝工序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无 | 无 |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