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单位: | **** |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所属主题: | 市政函 |
市政函〔2025〕31号
******局:
你局《关于批复黄河流域太榆退水渠(**段)综合治理项目详细规划等九个详细规划的请示》(市自然资发〔2025〕157号)收悉,相关详细规划已经**市城乡规划工作专题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黄河流域太榆退水渠(**段)综合治理项目详细规划》《**市**郭村路西侧地块详细规划》《**300MW(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地块详细规划》《****管理局旧址文物认养配套用房地块详细规划》《****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用地详细规划》《**昔榆高速公路(**段)沿线附属设施用地详细规划》《**市**区**街北侧地块详细规划》《****水厂及周边地块详细规划》《**市使赵片区SZ-YBXJ-01、02地块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
二、黄河流域太榆退水渠(**段)综合治理项目,总用地面积295439.7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其中,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用地(TYT-01****处理厂以南、小张义村居民点以西,用地面积239456.7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01,建筑密度不大于1%,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8米;初期雨水调蓄池用地(TYT-02)位于东贾村居民点东侧,用地面积55983.05平方米,无地面建筑物,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指标不作控制要求。
三、**市**郭村路西侧地块位于郭村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077.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至40米。
四、**300MW(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地块位于**区庄子乡蒲池村东南,总用地面积65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五、****管理局旧址文物认养配套用房地块位于蕴华街以南、****管理局旧址北侧,总用地面积106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控制在-6米至15米。
六、****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用地位于**镇东**村潇**南侧、108国道以西,总用地面积33247.2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无地面建筑物,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指标不作控制要求。
七、**昔榆高速公路(**段)沿线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238823.82平方米,包含3个区域:
(一)**枢纽,用地面积142002.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其中,****中心养护工区(XYGS-01)用地面积72270.5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停车场(XYGS-02)、高速连接线(XYGS-03)用地面积分别为21415.71平方米、48315.97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指标均不作控制要求。
****服务区,用地面积87999平方米。其中,北区汽修厂(XYGS-04)、南区汽修厂(XYGS-10)用地面积分别为344.85平方米、252.62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均不大于0.8,建筑密度均不大于80%,建筑高度均不大于7米,绿地率不作控制要求;北区加油站(XYGS-05)、南区加油站(XYGS-09)用地面积分别为2284.54平方米、2198.05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容积率均不大于0.5,建筑密度均不大于90%,建筑高度均不大于10米,绿地率不作控制要求;北区综合楼(XYGS-06)、南区综合楼(XYGS-08)用地面积分别为2767.74平方米、2611.49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容积率均不大于1.2,建筑密度均不大于65%,建筑高度均不大于12米,绿地率不作控制要求;北区停车及配套设施(XYGS-07)、南区停车及配套设施(XYGS-011)用地面积分别为36973.65平方米、40566.06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公路用地,绿地率均不小于20%,其他指标不作控制要求。
****收费站(XYGS-12),用地面积8822.5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
八、**市**区**街北侧地块南至**街、西至****公司、****榆****公司、北至荣村耕地,总用地面积9358.4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九、****水厂及周边地块北接创业街、南接太榆退水渠、西北侧邻大西客运专线和太中银线,总用地面积230521.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其中,****水厂(A-01)用地面积210522.09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市**雨污水调蓄设施(A-02)用地面积19999.42平方米,无地面建筑物,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指标不作控制要求。
十、**市使赵片区SZ-YBXJ-01、02地块位于迎宾西街北侧,总用地面积97091.11平方米。其中,SZ-YBXJ-01地块,用地面积55845.4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商业兼容比≤5%),容积率不大于2.02,建筑密度不大于36%,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SZ-YBXJ-02地块,用地面积41245.6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商业兼容比≤9%),容积率不大于1.8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
十一、详细规划是指导相关区域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政府
2025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