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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区G210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由**市****委员会以 津发改审﹝2025﹞347号(项目编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G210线**界至**界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长度29.019Km,起于G210线**界(桩号K2293+007),止于G210线**界(桩号为K2322+026),公路等级为二级,主要实施容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抗滑薄层、弯道会车系统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737.5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94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及图纸答疑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从开工至完工验收合格)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招标人: | ****、**市****公司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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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鼎山大道616号、**市**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4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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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碚区新茂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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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吴老师、 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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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龚明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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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5****3667、023-****3112 | 联系电话: | 150****185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话: | 023-****0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