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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4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水土保持科):0906-****705
通讯地址:**市龙疆新街365号
邮 编:836000
****水利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