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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公司(迁改扩建) |
| 建设地点 | **省**市樟木头镇官仓银岭一路2号2栋201室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公司(迁改扩建)属于迁改扩建项目,位于**省**市樟木头镇官仓银岭一路2号2栋201****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4°6′18.369″,北纬22°55′33.560″);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250721;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钟表及其零件。 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350万元,占地面积为2080m2,建筑面积为2080m2,项目主要从事表壳的加工生产,加工表壳20万件/年;项目员工8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后排放至市政下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水帘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脱脂、清洗、冲洗工序产生的废水排放量约2.7064m3/d,对此类废水需经一体化处理设备(调节池-pH混凝池-气浮池-pH调节池-混凝池-沉淀池)-砂滤-超滤处理后50%回用,50%排放,经处理达标后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抛光工序产生颗粒物进入自带的水帘喷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不设排放口)拟加强车间内管理;喷砂工序产生颗粒物进入自带的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不设排放口)拟加强车间内管理;去披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开展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5-12-31 |
| 联系人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1131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