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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单位: | **** |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 所属主题: | 市政函 |
市政函〔2025〕40号
****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示范区总体规划(2023年—2035年)的请示》(左政发〔2025〕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示范区总体规划(2023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总体规划》规划核心发展区面积395.58公顷。****示范区要坚持打造具有****基地和康养度假休闲运动旅游区的功能定位,突出生态优先,立足自身特色,以生态文化旅游为先导,农产品加工为补充,新能源为关键配套,统筹推进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利用、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总体规划》是示范区建设、发展和管理的依据,示范区内的所有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实施过程中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耕地保护,确保安全生产。
四、你******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