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100吨/年GHL中试项目和100吨/年CPF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12月31日我局拟对****100吨/年GHL中试项目和100吨/年CPF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43-****197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渤海十八路669号
邮编:256600
| 项目名称 | 100吨/年GHL中试项目和100吨/年CPF中试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化工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新达环境保护****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2005.8m2,全部利用厂区现有土地和建筑,不新增占地。中试主要利用现有合五车间和合十一车间的主体框架及配套的罐区、仓库、辅助建筑和公用工程,购置中试试验设备设施等。建成后,中试产物2-(甲磺酰基)-2,3-二氢苯并[d]异噻唑-1,1-二氧化物(GHL)100t/a、氟吡菌酰胺(CPF)100t/a。 |
| 拟采用环保措施 | (一)施工期(二)营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