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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台城**危旧房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司:
《关于**省**市台城**危旧房升级改造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0781-17-01-877688)
二、项****门市**市台**门片区、历史文化街区、**片区等。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升级改造项目一共包含了25栋建筑,总改造面积达37358.39平方米,其中危房拆除、改造3055.52平方米,修缮改造27574.71 平方米,拟资产购置后改造6728.16 平方米。其中有3栋被鉴定为D级危旧房,采用拆除重建的方式,改造面积达1995.62平方米。另2栋被鉴定为C级危旧房,改造面积达716.4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
(1)对燃气、排水、供水、照明、供电、消防等基础设施改造;
(2)实施结构抗震加固716.4平方米、室内修缮及外立面修缮。
其余20栋现状条件较为完好的建筑,改造面积34056.37平方米,通过对20栋建筑实施屋面修复和室内外翻新等完善工程提升居住环境。
四、项目由******公司申请立项,由市****管理中心代建,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805.78万元,其中:
**工程费6935.19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77.93万元(包括勘察费55.48万元,设计费219.18万元,监理费159.63万元,资产购置费等其他费3043.64万元),
预备费392.66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统筹,如有缺口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批复相关文件:****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关于协助出具**省**市台城**危旧房升级改造项目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建设局、市公资办、****环境局**分局、市审计局、市****管理中心、****交易中心****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