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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煤矸石绿色无害化综合处置示范线项目(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煤矸石绿色无害化综合处置示范线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煤矸石绿色无害化综合处置示范线项目位于******开发区,建成后年产建筑装置用微晶玻璃规格板90万m2(100t/d)。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少锋
联系电话:181****280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