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YW2025-36号等5宗地块)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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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YW2025-36号等5宗地块)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YW2025-36号等5宗地块)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政府批准,****委托****在哈****服务中心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所标注时间均为**时间):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县胡杨路与**路交叉口西80米

(二)交易平台

名称:哈****服务中心

场所:**市**区**大道167****中心西侧二层)

(三)拍卖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路2号建设大厦13层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公告/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

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出让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1

YW2025-36号

**县淖毛湖镇

1.7805

工业

用地

按规划部门标准执行

50

320.4900

97

1

2

YW2025-37号

**县淖毛湖镇

2.0669

商业

用地

容积率≤2.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24米

40

1025.1824

308

1

3

YW2025-38号

**县淖毛湖镇

3.6168

城镇住宅用地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建筑高度≤30米

70

622.0896

187

1

4

YW2025-39号

**县淖毛湖镇

0.9606

商业

用地

容积率≤0.3

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

建筑高度≤15米

40

158.4990

48

1

5

YW2025-40-1、2号

**县

3.4797

居住

用地

容积率≤1.7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建筑高度≤35米

居住70商业40

537.9639

162

1

注:以上拍卖出让宗地范围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仅单独申请),具体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四、交易时间、地点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20日19:00止(法定节假日不办理报名事宜)。

2.拍卖现场会时间:2026年1月21日16:30。

3.拍卖现场会地点:哈****服务中心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

7.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9.保证金交纳回执。

注: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交第6、7项资料)。

(二)资格确认

竞买人报名申请资料经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

(三)现场拍卖会

竞买人携带公章、身份证原件、《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原件等,于2026年01月21日16:30时在哈****服务中心开标厅参加拍卖会。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责任。标书代写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2026年01月20日19:00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银行信息系统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在拍卖结束后,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返还;竞得人的保证金按公告、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返还。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成交确认书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英格兰式拍卖”,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与拍卖代理机构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并参照新发改医价〔2010〕1809号规定向拍卖人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九、风险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拍卖出让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出让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或未按拍卖出让文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拍卖人支付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具体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www.****.com

2.**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om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艾工、陈工 0902-****207

****

张女士135****1133

****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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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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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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