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重新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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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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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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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建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5年12月30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镇镇直路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2****0469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县松港街道东吾路318号101D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132****6818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迁建项目【重新招标】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根据: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3.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 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3.1.16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前述相关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公告 3.7 条,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 号,闽建[2017]6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未提供前述相关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序号 4 :条款号:第三章第 2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 4.1.16;原通用本内容:增加条款;补正后内容:4.1.16企业注册地在**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未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进行信息登记。根据上述原因及依据,否决投标人:****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刘莹

相关个人业绩:无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235********57068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5126.00 元

工期:40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20000元

暂列金额:810000元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陈良顺 (组长)、刘裕 、蒋克平、王欢、羊衍冰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中标人名称:****,中标价:****5126 元(其中暂列金****000元,暂估价20000元)。 2、本项目随机抽取的K值为7.14%,评标基准价为 ****2740元 元3、技术负责人:廖斯杭、证号Z909-15579。 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共计 5 家,名单:**市****公司, ******公司, 南****公司, ****集团****公司, **恒****公司。 6、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7、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闽建[2025]5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8、招投标监管部门:****建设局,电话:0593-****736。

十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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