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 摄山星城小区绿化养护服务(1年)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潜在供应商在**市**区学津路8****中心A座5楼52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14日10时00分(**时间)在**市**区学津路8****中心A座5楼518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摄山星城小区绿化养护服务(1年)项目
3.预算金额:13万元
4.限价金额:13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5.项目要求:摄山星城小区绿化养护服务(1年)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 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每天09:00至11:00,14:00至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学津路8****中心A座5楼526室
方式: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前往上述地点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0时00分(**时间)
磋商时间:2026年1月14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学津路8****中心A座5楼518会议室。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磋商报价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一份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资格审****小组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 **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 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 ”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 ”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 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 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竹丝东路8号
联系人: 丁工
联系电话: 166****1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38****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