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高压线路及变压器维保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6-2028年高压线路及变压器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2028年高压线路及变压器维保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变压器出现的故障进行应急抢修、退网拆除、迁改及故障整机更换;对高压设备及高压线路进行常规巡检及保养、配件更换;协助采购人对**、扩容变压器及高压线路进行验收;对核心机楼和基站汇聚机房市电引入设施维修等。涉及站址预计7100个,合同期内项目预算4122.28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各标段预算金额、成交份额划分及实施区域情况如下
| 标段名称 |
地市 |
站址数量(个) |
不含税预算(万元) |
含税预算(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个) |
成交份额 |
实施区域 |
| 标段1 |
**市 |
1632 |
837.61 |
946.50 |
1 |
100.00% |
全区 |
| 标段2 |
**市 |
1560 |
800.65 |
904.74 |
1 |
100.00% |
全区 |
| 标段3 |
**市 |
1155 |
592.79 |
669.86 |
1 |
100.00% |
全区 |
| 标段4 |
**市、**市、**市 |
1016 |
521.45 |
589.24 |
1 |
100.00% |
全区 |
| 标段5 |
**市、**市、雄安 |
854 |
438.31 |
495.29 |
1 |
100.00% |
全区 |
| 标段6 |
**市 |
622 |
319.24 |
360.74 |
1 |
100.00% |
全区 |
| 标段7 |
**市、**市 |
261 |
137.97 |
155.91 |
1 |
100.00% |
全区 |
| 合计 |
7100 |
3648.02 |
4122.28 |
7 |
- |
- |
|
注:上述站址数量为预估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下单为准。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各标段均设有最高限价要求,供应商在基准单价(不含税单价)基础上报统一折扣报价,各标段最高折扣限价均为100%,供应商折扣报价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标段1至标段6的不含税单价为1759.68元/站址/年,标段7的不含税单价为1812.47元/站址/年。
2.1采购范围: 详见1. 采购项目简介-1.5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 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2.3服务地点: **省
2.4质量标准及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询比文件相关要求。
2.5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询比文件相关要求。
2.
3.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5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1.7****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尚未换领新版电子证照的,资质等级需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作废,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是否换****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1.8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9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管理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供应商须为所投标段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须为所投标段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供应商****维修队伍,维修队伍要求如下:
| 标段名称 |
地市 |
维修队伍(组) |
| 标段1 |
**市 |
6 |
| 标段2 |
**市 |
6 |
| 标段3 |
**市 |
6 |
| 标段4 |
**市、**市、**市 |
6 |
| 标段5 |
**市、**市、雄安 |
5 |
| 标段6 |
**市 |
3 |
| 标段7 |
**市、**市 |
2 |
每组维修队伍至少 2 人,****维修队****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的高压电工作业人员至少2人。
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②供应商为所投标段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扫描件。标书代写
③供应商****维修队伍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5年6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扫描件。标书代写
注:1、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人员为同一人时,则该人员不作为上述供应商的有效人员。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维修队伍人员不同标段间可以重复,同一标段内不得复用,如出现复用,涉及的人员按无效处理。
3.1.10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甲方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至少1份高压线路维修或维保类业绩(或变压器维修或维保类业绩)。
3.1.11供应商须承诺按国家要求为本项目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公司、****列入**/**省/所投标段涉及地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 被****公司、****列入【代维类服务】产品“****公司级/**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 根据《****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5日】(**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300元】人民币(询比文件费用按项目收取文件费,不按标段重复收取),售后不退。****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以下账户,供应商询比文件费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同时将1****银行回单;2)供应商的开票信息;3)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163.com,邮件发送后务必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便及时获取询比文件。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210********490000015
开户银行:**银行锦官**支行
联行号:313****10031
5.4询比文件款发票事宜:询比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时发****银行回单及供应商开票信息所使用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5.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为了避免影响正常响应,请供应商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10.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丰华路30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11-****00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张鹏/崔乾坤/齐锦波/吴东升/杜春阳/董霞/钱琨/方永辉/孙**
电 话:181****6824、189****00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银行锦官**支行
账 号:210********490000015
10.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63.com】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