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0八字岗段改造工程线路迁移工程更正公告(三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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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30八字岗段改造工程线路迁移工程更正公告(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S330八字岗段改造工程线路迁移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公告 √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中“(一)34.2.2.3 异常低价处理

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低于发布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异常低价为106861.65元。)

34.2.2.4 依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 1073 号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的,评标委员会将进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0%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3)以下情形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的依据,****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4)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候中标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现变更为:“(一)34.2.2.3 异常低价处理(这一条不采用)

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低于发布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异常低价为106861.65元。)

34.2.2.4 依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 1073 号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这一条不采用):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的,评标委员会将进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0%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3)以下情形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的依据,****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4)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候中标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 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原磋商文件中“(二)技术标评审说明:8、近几年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认**期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同一范畴是指工程属于同一种类,如房建属于同一种类,而房建与市政、公路则不应作为同一范畴对待,其他亦然。标书代写

企业业绩:近五年,承接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同一范畴是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现变更为:(二)技术标评审说明:8、近几年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认**期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同一范畴是指工程属于同一种类,如房建属于同一种类,而房建与市政、公路则不应作为同一范畴对待,其他亦然。标书代写

企业业绩:近五年,承接过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同一范畴是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发包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包人:****

地址:**市**区**乡街道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田主任

电 话:0564-****992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工

电话:056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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