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亚市藤桥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成效评估):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市**区**中路28—52号第四层 | 9,021,671.57元 |
合同包1(亚市藤桥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成效评估):
货物类(****,联合体成员:******公司)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市藤桥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成效评估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项) | 9,021,671.57 | 9,021,671.57 |
黄镭、陈晶、陈永忠、夏春光、王**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报酬的金额:人民币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最终以结算审核报告为准。专家评审劳务费及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亚市藤桥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跟踪监测及成效评估): 2400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1.(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账号:392********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一路支行
5.平台联系电话:136****6222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
地址:**省**市金鸡岭336号
联系方式:0898-****6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迎宾路蓝立方苏商大厦1205室
联系方式:0898-****0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奕冠
电话:089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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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