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卡”为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组织良性发展,贯彻落实《**县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常民字〔2025〕1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遴选,具体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
3.项目实施区域:**县全域。由各镇(街道)在白名单中自主选择若干家服务机构,为辖区内的“爱心卡”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4.项目内容: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种养老服务。
5.项目期限:有效期为1年。
6.结算方式:经****审核后,根据符合要求的服务订单金额进行定期结算。
二、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须依法在民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从事养老服务相关营业范围的社会组织、公司企业等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须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和设备,拥有独立的运营团队,能够提供完善的运营和售后服务;在服****服务站点。
3.申报单位应当接受****和属地镇(街道)双重管理,响应“爱心卡”服务项目内容和指导积分(价格),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
4.申报单位应对照《**县养老服务“爱心卡”上门服务机构评分表》提供相应资质及材料。
5.****服务区域可覆盖各镇(街道),不得拒绝镇(街道)的签约需求。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信息记录;
5.《**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申报表》(附件1);
6.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2);
7.根据《**县“爱心卡”服务参考清单》(附件3)提供《**县“爱心卡”服务报价清单》;
8.其他符合评分表(附件4)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1.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6年1月8日前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一式三份)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后纸质版送至****三楼养老服务科(地址:**县**西路12号民政大楼,联系方式:樊女士 133****2118)。
2.组织审核。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结果公示。对综合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服务机构,由****发布结果公告,经公示确认后,纳入**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
五、退出机制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退出白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补充遴选:
1.恶意串通谋取、提供虚假材料加入白名单的,多次被老年人举报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履行服务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3.有效期内,有违法行为活动的;
4.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展超出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附件:1.**县“爱心卡”养老服务“白名单”机构(企业)申报表
2.服务机构人员一览表
3.**县“爱心卡”服务参考清单
4.**县养老服务“爱心卡”上门服务机构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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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 月 31 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征集养老服务白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