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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等主要内容,现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二、建设性质:**。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市**区。
五、建设期限:2025—2026年。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目标:通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农膜回收利用工程及支撑工程等,进一步优化**区种养业布局、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农业废弃物**化利用率,基本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模式和机制(详见附件)。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970.00万元,其中:**工程6300.35万元、设备仪器购置3028.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3.06万元、预备费248.5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投资4970.00万元、地方自筹5000.00万元(详见附件)。
八、项目代码:****。
九、其他要求
(一)严格按照审核确定的实施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建设性质。确因客观原因须做上述变更,或因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技术方案等变更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程序向项目审核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二)严格按照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农业绿色发展项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25〕397号)文件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四)该项目纳入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项目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
(五)建立健全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投资补助资金。严禁转移、侵占或者挪用项目资金。
(六)积极构建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制定约束激励政策,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附件:**市**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概算表
****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