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地下车库-1层050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建国路15号院地下车库-1层050

交易项目编号:****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类别: 交易机构名称: 资产类别(实物):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是否自动延期: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数据来源:
**市**区建国路15号院地下车库-1层050****
****法人
****交易所房屋所有权(房产)
15.33 万元
102025-12-31
网络竞价
**区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详见保证金****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风险与法律责任。 4.意向受让方交纳本项目保证金则视为承诺以下事项: (1)我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基础****交易所备查文件)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 (2)****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我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3)我方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交付,我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知悉并接受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4)我方同意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我方承担。 (5)我方同意本次转让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本次交易办理产权证过户的手续费由我方承担。 (6)我方已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转让标的购买者的资格条件与相关要求。我方知悉转让方、交易所对我方是否符合特定条件不作审核,转让方、交易所签署或出具的任何文件均不表示我方符合转让标的购买者特定条件,并且不代表我方必然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查。如因我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履行的,我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转让方有权扣除、不退还我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可单方解除已签署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并重新披露转让。 (7)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https://otc.****.com/dzsw/detail/519261.html
****交易所交易系统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31
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地下车库-1层050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