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项目
二、建设地点:****社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盐****填埋场****社区(两岔河乡石桥村龙神垭),有效库容176万立方米,运行时间为2006年10月至2023年10月,现**生活垃圾已外运至三****发电厂处理,****填埋场渗滤液存在泄露问题,对该区域地下水、土壤及地表水(梓江)存在风险隐患,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现有存在及潜在的污染风险,********填埋场西侧实施“**县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项目”(代码:****),采用“原位快速好氧稳定+开挖筛分+异地处置或综合利用”方式****填埋场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好氧稳****填埋场内,含渗滤液收集系统、注气系统、抽气系统、监测系统等)、****填埋场)、垃圾筛分工程(**垃圾筛分车间,含两条垃圾筛分分拣线,单条400吨/天),配套建设辅助工程、仓储工程(临时暂存区等)、废气处理工程、****处理站(1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预处理池(15立方米)、危废暂存间(5平方米)等环保工程;其他环保设施及进场道路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日处理能力不低于800吨/天,形成26.4万吨/年回收分拣能力。项目租用临时用地约20亩,建设和运行时长共约33个月。
项目总投资20325.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6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拟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罐车密闭拉运至****处理厂处理;筛分车间少量冲洗废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现有),****处理站(采用一级DTRO反渗透+二级DTRO反渗透工艺)处理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中的浓度****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同一污染物从严)要求后由罐车运输至****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梓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垃圾填埋场内设置竖向填埋气收集井,收集后的填埋气体采用火炬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6)排放;垃圾填埋场开挖过程须采取小作业面清挖、边挖边运边覆盖、设置除臭炮雾机、密闭运输、及时清洗运输车等方式减轻恶臭及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筛分车间密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筛分过程产生的恶臭及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两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临时暂存间顶部设置喷淋装置除尘除臭;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有组织及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企业须严格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垃圾开挖、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筛分车间100米和生活垃圾库区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给料机、均料机、滚筒筛、磁选机、风选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筛分出的轻物质、MVR蒸发结晶后****发电厂处理;除尘灰、腐殖土用于绿化;膜处理系统废膜由厂家更换回收;筛分的无机骨料交由****公司等企业**化利用;旧金属外售**化利用单位;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收集池、垃圾筛分车间、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填埋场开挖、运输、筛分等各环节的管控;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填埋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及渗滤液的泄漏、火灾和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1.严格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设置注气、抽气井,形成可靠的注、排气系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降低甲烷等气体聚集才来的风险;2.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填埋场职工定期进行风险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3.完善全场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落实足够容积的应急收集池,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漏物外排;严禁渗滤液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体。4.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5.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按应急预案要求****管理部门并通知紧邻企业及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改革局具文(盐发改〔2025〕7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社区,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用地布局规划图》,筛分项目所在地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租用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川2025**县不动产权第****851号)说明所在用地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