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司承建的 灵溪镇和美乡村烟火夜市摊位采购项目 建设施工需要,根据《****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灵溪镇和美乡村烟火夜市摊位采购项目餐车采购 (含安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灵溪镇和美乡村烟火夜市摊位采购项目位于**市苍**灵溪镇,本次招标项目为:灵溪镇和美乡村烟火夜市摊位采购项目餐车采购(含安装),本工程业主预算价(业主未下浮)暂定金额约为392142.00元,最低投标下浮率为16%,投标下浮率要求X≥16%,含13% 增值税,投标单位自主填报下浮率报价。最终结算价=业主审定的含税价(业主下浮前)*(1-X),其中X为投标下浮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求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提供网站截图https://www.****.cn/xinxigongshi/shixinheimingdan/);
(2)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提供网站截图https://www.****.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网站截图原件https://zxgk.****.cn/shixin/)。
3.4投标单位需****集团有限公司分供商名录库通过审核名单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5000元。最迟应在投标前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需使用企业基本户转入指定账号,否则视为无效,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中标人提供退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注明收款账户信息)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汇款需备注“****采购投标保证金”)
重要提示:请务必在缴纳保证金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备注完整,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1203 2840 0920 0505 2605. 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 12 月 31 日至2026年1月 7日
报名方式:****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应标管理-公开招标”界面点击“上传应标文件(上传营业执照)”为报名成功。(未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http://www.****.com/****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7. 开标时间及地址标书代写开标时间: 2026 年 1月 7 日 10 时00分 标书代写开标地址:**市灵溪镇山海大厦(原公投大厦)9楼会议室1(逾期未到场指定地点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省**市苍**灵溪镇山海大厦(原公投大厦)7楼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577-****9913
监督部门:****内审部门
监督联系人:鲍女士
监督联系电话:0577-****5992
**** 灵溪镇和美乡村烟火夜市摊位采购项目餐车采购.doc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灵溪镇和美乡村烟火夜市餐车采购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