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开发区****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31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16 08:59: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16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12-31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5-12-29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开发区****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答疑公告 ****开发区****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现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项目为评定分离中的票决法项目,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评定分离细则如何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请提供详细的评定分离细则。 答复:已提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10:评定分离工作方案”。 问题2:请提供详细的图纸及清单 答复:已提供,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二、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三、监管部门: ****环境局****分局 电话:0731-****1381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开发区三一路2号 联系人:彭林 电话:0731-****394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广场一期12栋403室 联系人:肖薇(项目负责人)、崔瞳瞳、江林芳、肖洪锋 电话:0731-****2066 |
||
|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