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泵(含牵引器)生产扩能项目

审批
江苏-无锡-惠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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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02056B王夏春
杨湘洁**省**市**区
**市**区**镇胜利路以北、谢洪浜以东地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排水泵(含牵引器)生产扩能项目****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41-C34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区 ******区
经度:120.078056 纬度: 31.578889****环境局
2022-09-06
锡行审环许〔2022〕5073号913********502056B001W
2500
20****
913********502056B****
913********502056B****环境监测站
913********56806882025-06-15
2025-07-012025-08-31
2025-12-032025-12-30
http://bbs.****.cn/thread-****522-1-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排水泵(含牵引器)系列产品2500万套第二阶段年产排水泵(含牵引器)350万套,主要包括2台拌料机、21台注塑机、60台破碎机、11台绕线机、14台装配流水线以及食堂。第一、第二阶段合计年产排水泵(含牵引器)系列产品2100万套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塑料组件生产工艺:拌料、拉丝、切粒、注塑、修边、检验、破碎;(2)电机生产工艺:冲压叠片、浸油、绕线、线圈组装、塑封、铁芯组装、磁钢塑封、磁钢组装、装配磁钢、转子装配、检验;(3)排水泵生产工艺:组装、测试;(4)牵引器生产工艺:组装、测试。本项目分阶段建设,现阶段电机生产暂无冲压叠片、浸油、自动搪锡工艺(1)塑料组件生产工艺:拌料、注塑、修边、检验、破碎;(2)电机生产工艺:绕线、线圈组装、塑封、铁芯组装、磁钢塑封、磁钢组装、装配磁钢、转子装配、检验;(3)排水泵生产工艺:组装、测试;(4)牵引器生产工艺:组装、测试。
1台拉丝机取消建设,取消拉丝、切粒工艺,PP颗粒、碳酸钙颗粒、色母粒经拌料后直接进入注塑加工;取消2台集中式破碎机,改为使用60台全自动回收碎料机(与注塑机配套、密闭连接),由于全自动回收碎料机工作时全密闭,因此不产生粉尘。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化粪池、隔油池。(2)拌料、破碎废气:布袋除尘,25米高排气筒DA001,;拉丝、注塑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塑封、磁钢塑封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2个2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焊锡废气:干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1个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楼顶排放。(3)噪声:墙体隔声、隔声罩。(4)固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1)废水:本项目取消拉丝冷却用水,现阶段也不产生脱漆容器清洗废水。排水泵测试用水仅添加不排放,注塑冷却水循环回用,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市**镇****公司集中处理。(2)废气:本项目拌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塑封及磁钢塑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取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焊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取干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取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仓库逸散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屋顶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冷却塔、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等,主要通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塑料件)、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电机、排水泵)、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固废作为废品外售综合利用,废绝缘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滤料、废铁制油桶等危险废物均委托****处置,厨余、泔脚、废油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动:环评中1号厂房的拉丝、塑料组件注塑废气采取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2号厂房的塑料组件注塑、塑封及磁钢塑封废气采取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个2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由于平面布置发生变动(塑封及磁钢塑封注塑机均布置于1号厂房,塑料组件注塑机均布置于2号厂房),因此各相关废气排放去向调整为:1号厂房的塑封、磁钢塑封废气采取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2号厂房的塑料组件注塑废气采取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个2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由于拉丝工艺取消,本项目不产生拉丝废气)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减缓与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3)该项目1号厂房外50米、2号厂房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1)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环保局《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要求设置了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排污口环保标志。(2)本项目已落实环评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5月22日经**市******执法局备案(备案编号:320206-2023-101-L),并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3)本项目1号厂房外50米、2号厂房外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平面布置发生变动: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油品库位置调整至北侧辅房,废气排气筒DA001及配套布袋除尘器由楼顶调整至地面空地,车间内部局进行了优化调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动植物油(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油烟(吨/年) 苯乙烯(吨/年) 锡及其化合物(吨/年)
0.838 0.4255 6075 0 0 1.264 0.425
1.58 1.619 2.592 0 0 3.199 1.619
0.137 0.0824 0.2025 0 0 0.219 0.082
0.0105 0.0079 0.0304 0 0 0.018 0.008
0.282 0.1046 0.2633 0 0 0.387 0.105
1.24 0.0904 1.9035 0 0 1.33 0.09
0.036 0.0033 162 0 0 0.039 0.003
0 0 0 0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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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056 0.0124 0 0 0.006 0.006 /
0.149 0.1682 0.293 0 0 0.317 0.168 /
0.0022 0.0015 0.009 0 0 0.004 0.002 /
0 0.0004 0.0324 0 0 0 0 /
0 0 0.0216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隔油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本项目取消拉丝冷却用水,现阶段也不产生脱漆容器清洗废水。排水泵测试用水仅添加不排放,注塑冷却水循环回用,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市**镇****公司集中处理。 已监测。污水总排口,连续2天,每天监测4次(等时间间隔采样)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拉丝、注塑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塑封、磁钢塑封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2个2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塑封及磁钢塑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取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根2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已监测。连续2天,每天监测3次
2 焊锡废气:干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1个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焊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干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已监测。连续2天,每天监测3次
3 拌料、破碎废气:布袋除尘+25米高排气筒DA00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拌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已监测。连续2天,每天监测3次
4 食堂油烟: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楼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取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DA006排放 已监测。连续2天,油烟排放高峰期连续采样5次,每次10min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墙体隔声、隔声罩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合理布局、墙体隔声、消声隔声 已监测。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塑料件)、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电机、排水泵)、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固废作为废品外售综合利用,废绝缘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滤料、废铁制油桶等危险废物均委托****处置,厨余、泔脚、废油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制订、落实减缓与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本项目已落实环评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5月22日经**市******执法局备案(备案编号:320206-2023-101-L),并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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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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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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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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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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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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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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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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