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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水管站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4MB0T006218 | 建设单位法人:成小龙 |
| 杨礼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市**县**路1号 |
| **市**县达嘎镇色甫村五组山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县达嘎镇色甫村 |
| 经度:90.63985,90.6217 纬度: 29.41592,29.406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0 |
| 拉环评审〔2024〕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26.43 |
| 5.5 | 运营单位名称:**县水管站 |
| ****0124MB0T0062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拓****公司****公司 |
| ****0194MACH66UE9N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5-08-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3354.html |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清障2706.06m3,**矩形混凝土排洪渠0.763km,**重力式钢筋骨架铅丝石笼护岸总长度0.602km。其中1#支沟左岸护岸长0.236km,1#支沟右岸护岸长0.321km;2#支沟左岸护岸长0.026km,2#支沟右岸护岸长0.019km,2#支沟**矩形混凝土排洪渠0.763km;配套建设附属建筑物共22座,其中穿路涵洞1座、渡槽1座、进水口4座、消力坎14座、人行桥2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清障2706.06m3,**矩形混凝土排洪渠0.763km,**重力式钢筋骨架铅丝石笼护岸总长度0.602km。其中1#支沟左岸护岸长0.236km,1#支沟右岸护岸长0.321km;2#支沟左岸护岸长0.026km,2#支沟右岸护岸长0.019km,2#支沟**矩形混凝土排洪渠0.763km;配套建设附属建筑物共22座,其中穿路涵洞1座、渡槽1座、进水口4座、消力坎14座、人行桥2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类项目无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类项目无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文件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确定可能会受施工影响的草地,制定其保护方案。采取在施工区与保护对象之间设隔离带或用大型尼龙布设隔离围栏等措施,同时在施工中还应对这些草地的保护进行监督。 ②工程结束后,应对临时性占地进行认真清理,损失的植物应进行补种,恢复原貌。从而最小限度地降低工程对植物的影响。 ③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工程生态恢复的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④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⑤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沿线陆生动植物的影响。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动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同时层层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明确相应人员的责任。加强巡护工作,防止偷猎、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 ③优选低噪声设备,避免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施工场地设置警示牌和教育宣传栏,宣传外来物种入侵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将外来物种带入建设区域内。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主要工程安排在枯水期内施工,减少水体扰动面积;河道清障工程避开鱼类繁殖季节。 ②涉水施工工程必须修建导流围堰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恢复水生生物生境。 ③施工期间严禁将生活、施工生产污水排入河流,严禁将生活垃圾和施工弃渣丢弃至河流,严禁污染地表水水质情况发生。 ④加强渔政管理,加强宣传,严禁下河捕鱼,发动群众参与鱼类**的保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4、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1)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①鉴于高原生态环境脆弱以及区域植被自然恢复过程缓慢等原因,施工过程中应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对策。合理、科学地规划和设计施工场地,严格规定行车路线,限制人为活动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活动过程对地表植被的影响破坏。 ②严禁随意多处设置施工场地。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位置及占地大小,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区域内停放,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乱停,避免车辆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植被进行碾压。 ③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应特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沉淀池清掏后进行回填;对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及时进行土壤整治,促使植被自然恢复,使其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⑤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应根据所在区域的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⑥施工前期,对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约20cm,工程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渠道沿线,堆高不超过1m,并采用密目网苫盖,每2天/次进行洒水养护,后期用于迹地恢复;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清理平整,并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草籽选用草种选择苜蓿、白草、三刺草等本地草种。 (2)施工围堰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围堰沿基础开挖线以外堆筑。围堰紧邻岸边,占用的行水道很小,且施工期集中枯水期,因此对色甫支沟行水影响很小。 ②编织袋均匀整齐地叠放,放置平整,分层错缝叠放,上下两层踩实,确保不会漏水,每袋装土量为土袋容量的1/2~1/3,袋口绑扎牢固。 ③工程完工后将对施工围堰进行拆除,拆除期安排在晴天和枯水期施工,采用人工方式进行拆除,围堰拆除方用于堤后回填,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保持河道线性。 (3)临时道路沿线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工程临时道路尽可能沿护岸堤防、施工工区等工程管理范围进行布置,最大减少施工临时道路建设对区域环境、生态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临时道路进行迹地平整、植被恢复,施工临时道路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恢复的。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如无法错开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雨情,作好雨前的防护措施,避免易受侵蚀或新填挖的裸露面受到雨水的直接冲刷。 ②在工程水土保持区域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绿化。因地制宜,在边坡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树种和草皮,以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 ③在临近现有沟渠段施工时,应设置拦挡措施,防止废渣入河。 ④项目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利用本地物种,对施工区的植被进行恢复。 ⑤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⑥施工结束后,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 环评文件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生产废水防治措施 ①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成分为悬浮物和少量的油类。由于现在的施工机械管路密封水平有了很大程度提高,施工废水中含油量相当低,可采取优选设备、依托社会汽修站进行维修等措施,减少工程区产生含油污水的途径。 ②冲洗废水日产生量1.6m3,在每个施工场地各设置1座容积为3m3的沉淀池(2m×1.5m×1m),共2座。对设备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 ③沉淀池沉淀的泥浆在间歇期通过蒸发、晒干等自然干化脱水处理后,就地平整。施工段结束后对沉淀池做拆除或填埋处理。 (2)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项目区附近已有较多居民居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以依托周边居民区现有旱厕进行收集,施工场地内可不另设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周边耕地、林草地施肥。 (3)项目施工对水文影响的减缓措施 ①涉水施工避开主汛期并采取围堰施工方式,加强施工效率,尽量缩短施工期,以保障河道行洪。 ②不得向河道内丢弃或倾倒土石方、建筑垃圾等。 ③项目堤防基础施工安排在非雨天及非汛期进行。 环评文件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维护保养,发动机应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尽量利用电力作为施工机械的能源,减少燃料污染物的产生; ②为防止粉尘污染影响施工人员的健康,为施工人员配备防尘面罩;为河道清障作业人员配备口罩等恶臭防护措施。 ③施工期**材料装卸时,扬尘较重,应尽量选择不在大风天气进行; ④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抑制。如果只洒水不清扫,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如清扫后洒水,抑尘效率能达90%以上。 ⑤运输材料较好地被覆、避免敞开式运输;石灰、砂石等堆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也能起到抑尘的效果。 ⑥对敏感目标附近的施工现场,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应及时清运,需要在场地临时堆放的土料,必须用遮盖物盖住,避免风吹起尘。 ⑦运输车辆在居民区和村庄附近应减速慢行,严禁超载,严格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运输,并采取有效遮盖,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 ⑧采用湿法作业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量。砂石料加工采用湿法破碎的低尘工艺,以减少粉尘产生量。 ⑨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存时采用篷布遮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环评文件施工期固体废物治理 ①项目清障产生的砂砾石料和施工开挖未利用的余方用于工程沿线护岸背侧和排洪渠背侧回填做护土。 ②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后送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定期由生活垃****填埋场进行处置,严禁随地丢弃。 ③对于建筑垃圾,首先考虑二次利用,不能利用的垃圾,****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统一处理。 环评批复文件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沉淀池须采用混凝土进行防渗,施工结束后拆除或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点旱厕收集后外运周边农田或林草地施肥,不外排;禁止随意将生活垃圾、污废水等废弃物排入项目河道;基坑渗水经沉淀处理后将上清液排入河道;放置柴油发电机地面须进行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抗渗等级P6(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与维护,杜绝施工机械跑、冒、漏油现象发生。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项目的挖方、回填、场地平整等工序要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场地、物料堆场、运输道路等采取洒水、遮盖或清扫等措施抑制扬尘;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及清运;大风天气禁止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并选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午间进行高噪声作业;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噪声;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禁止鸣笛;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做到施工不扰民。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后送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定期由生活垃****填埋场进行处置,严禁随地丢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包装材料、废钢材边角料、废编织****收购站;拆除的石块可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填筑料使用;废弃混凝土块、散落的砂石等可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堤后回填平整;其他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综合利用;项目开挖土石方、清障土石方全部用于主体工程及堤防背水面低洼处回填,禁止外运。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的标准。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生态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越线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开挖面积,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强化人员生态环境法规宣传,严禁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利用原河岸布设堤线,不得随意进行截弯取直,不设取料场;应选择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减少扰动水体面积;涉水施工工程必须修建导流围堰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生态环境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经咨询施工单位和现场勘查,施工期间未发生废水乱排、偷拍现象,各项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施工结束后已经拆除临时废水沉淀池。 实际声环境保护措施 经咨询施工单位,项目施工期噪声采取的减缓措施与原环评一致,在临近居民段施工时,采取2.5m高彩钢挡板进行围挡。项目合理施工安排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严格执行相关环境噪声(振动)管理规定,加强材料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过居民居住点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目前施工期已结束,项目已建成,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环保投诉。 实际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减缓措施与原环评一致,在临近居民段施工时,项目采取了合理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及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措施减少对临近居民点的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均得到有效治理。 实际固体废物治理 经咨询施工单位,生活垃圾产生量未进行统计,全部采用垃圾袋收集后运至色甫村生活垃圾转运桶。土石方挖填方量和环评阶段有所变化,但处置方式不变,已经全部平摊至渠道两侧或就近平摊压实。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清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转运处置。拆除工程产生的废砖块和泥沙产生量略有差异,已委托环卫部门进行转运处置。 经现场勘查,未发现生活垃圾乱扔现象,未发生建筑垃圾遗留,未发现废砖块、泥沙等。 环评批复文件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沉淀池须采用混凝土进行防渗,施工结束后拆除或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点旱厕收集后外运周边农田或林草地施肥,不外排;未发现随意将生活垃圾、污废水等废弃物排入项目河道的现象;基坑渗水经沉淀处理后将上清液排入河道;放置柴油发电机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抗渗等级P6(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与维护,杜绝施工机械跑、冒、漏油现象发生。 (二)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项目的挖方、回填、场地平整等工序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场地、物料堆场、运输道路等采取洒水、遮盖或清扫等措施抑制扬尘;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及清运;大风天气禁止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并选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 采取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施工期进行施工公示,施工场地布置在远离村庄居民区的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低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未发生噪声不扰民。 (四)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后送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定期由生活垃****填埋场进行处置,严禁随地丢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包装材料、废钢材边角料、废编织****收购站;拆除的石块可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填筑料使用;废弃混凝土块、散落的砂石等可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堤后回填平整;其他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综合利用;项目开挖土石方、清障土石方全部用于主体工程及堤防背水面低洼处回填,禁止外运。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的标准。 (五)施工前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生态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越线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开挖面积,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强化人员生态环境法规宣传,严禁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利用原河岸布设堤线,不得随意进行截弯取直,不设取料场;应选择在枯水季节进行施工,减少扰动水体面积;涉水施工工程必须修建导流围堰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生态环境恢复。 |
| 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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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沉淀池 | 无 |
| 1 | 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物料遮盖。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物料遮盖。 | 施工期未进行监测。 |
| 1 | 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尽量降低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尽量降低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 | 施工期未进行监测,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的情况。 |
| 1 | ①项目清障产生的砂砾石料和施工开挖未利用的余方用于工程沿线护岸背侧和排洪渠背侧回填做护土。 ②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后送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定期由生活垃****填埋场进行处置,严禁随地丢弃。 ③对于建筑垃圾,首先考虑二次利用,不能利用的垃圾,****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统一处理。 |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后送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定期由生活垃****填埋场进行处置,严禁随地丢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包装材料、废钢材边角料、废编织****收购站;拆除的石块可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填筑料使用;废弃混凝土块、散落的砂石等可用于防洪堤、排洪渠堤后回填平整;其他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综合利用;项目开挖土石方、清障土石方全部用于主体工程及堤防背水面低洼处回填,禁止外运。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的标准。 |
| 1 |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确定可能会受施工影响的草地,制定其保护方案。采取在施工区与保护对象之间设隔离带或用大型尼龙布设隔离围栏等措施,同时在施工中还应对这些草地的保护进行监督。 ②工程结束后,应对临时性占地进行认真清理,损失的植物应进行补种,恢复原貌。从而最小限度地降低工程对植物的影响。 ③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工程生态恢复的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④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⑤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沿线陆生动植物的影响。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动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同时层层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明确相应人员的责任。加强巡护工作,防止偷猎、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 ③优选低噪声设备,避免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施工场地设置警示牌和教育宣传栏,宣传外来物种入侵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将外来物种带入建设区域内。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主要工程安排在枯水期内施工,减少水体扰动面积;河道清障工程避开鱼类繁殖季节。 ②涉水施工工程必须修建导流围堰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恢复水生生物生境。 ③施工期间严禁将生活、施工生产污水排入河流,严禁将生活垃圾和施工弃渣丢弃至河流,严禁污染地表水水质情况发生。 ④加强渔政管理,加强宣传,严禁下河捕鱼,发动群众参与鱼类**的保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4、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1)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①鉴于高原生态环境脆弱以及区域植被自然恢复过程缓慢等原因,施工过程中应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对策。合理、科学地规划和设计施工场地,严格规定行车路线,限制人为活动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活动过程对地表植被的影响破坏。 ②严禁随意多处设置施工场地。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位置及占地大小,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区域内停放,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乱停,避免车辆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植被进行碾压。 ③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应特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沉淀池清掏后进行回填;对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及时进行土壤整治,促使植被自然恢复,使其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⑤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应根据所在区域的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⑥施工前期,对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约20cm,工程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渠道沿线,堆高不超过1m,并采用密目网苫盖,每2天/次进行洒水养护,后期用于迹地恢复;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清理平整,并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草籽选用草种选择苜蓿、白草、三刺草等本地草种。 (2)施工围堰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围堰沿基础开挖线以外堆筑。围堰紧邻岸边,占用的行水道很小,且施工期集中枯水期,因此对色甫支沟行水影响很小。 ②编织袋均匀整齐地叠放,放置平整,分层错缝叠放,上下两层踩实,确保不会漏水,每袋装土量为土袋容量的1/2~1/3,袋口绑扎牢固。 ③工程完工后将对施工围堰进行拆除,拆除期安排在晴天和枯水期施工,采用人工方式进行拆除,围堰拆除方用于堤后回填,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保持河道线性。 (3)临时道路沿线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工程临时道路尽可能沿护岸堤防、施工工区等工程管理范围进行布置,最大减少施工临时道路建设对区域环境、生态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临时道路进行迹地平整、植被恢复,施工临时道路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恢复的。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如无法错开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雨情,作好雨前的防护措施,避免易受侵蚀或新填挖的裸露面受到雨水的直接冲刷。 ②在工程水土保持区域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绿化。因地制宜,在边坡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树种和草皮,以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 ③在临近现有沟渠段施工时,应设置拦挡措施,防止废渣入河。 ④项目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利用本地物种,对施工区的植被进行恢复。 ⑤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⑥施工结束后,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 | 实际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占地,选线严格沿原渠道开挖。尽量减小施工区生态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未超出设计阶段施工范围。 ②施工期间制定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严格管理,未出现碾压草皮、随意下道的情况,避免造成生态破坏范围的扩大。 ③临时土渠布置时避开了大型乔木,未发生移栽的情况。 ④施工结束后临时土渠开挖料已经回填并恢复土地原貌,进行了撒草种绿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⑤施工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减少开挖面,减少植被的破坏。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应加盖篷布,挖方妥善堆放,严禁随意堆放,填方及时回填,及时夯实,及时覆盖。 ⑥施工前和施工期间均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未发生严禁随意捕猎野生动物。 2、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场地建设时不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后对能进行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进行利用的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统一处置。 ②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迹地进行清理,未发生遗留生活垃圾、建材垃圾等情况。 ③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撒草种绿化,并及时补播、保证植被成活率。 (3)其他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公告及主要施工区设置警示牌等形式,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②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施工场地、材料堆场按设计地方布设,禁止乱堆乱放。规范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出,运输车辆禁止离道行驶,最大限度减轻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③施工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减少开挖面,减少植被的破坏,禁止在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应加盖篷布,挖方妥善堆放,严禁随意堆放,填方及时回填,及时夯实,及时覆盖,缩短松散泥土的暴露时间。 ④对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区域进行防治,采取临时措施(堆放时遮挡、覆盖)、工程措施(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地表平整压实)和植被措施(在项目干渠护坡设计处撒草籽,在项目区域施工场地占地处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⑤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平整,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⑥工程修建完工后对沿线进行植被护坡及水土保持治理;施工过程填筑完毕后及时进行平整压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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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确定可能会受施工影响的草地,制定其保护方案。采取在施工区与保护对象之间设隔离带或用大型尼龙布设隔离围栏等措施,同时在施工中还应对这些草地的保护进行监督。 ②工程结束后,应对临时性占地进行认真清理,损失的植物应进行补种,恢复原貌。从而最小限度地降低工程对植物的影响。 ③落实工程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工程生态恢复的后期跟踪监管工作。 ④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 ⑤施工期间应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沿线陆生动植物的影响。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动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同时层层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明确相应人员的责任。加强巡护工作,防止偷猎、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 ③优选低噪声设备,避免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④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施工场地设置警示牌和教育宣传栏,宣传外来物种入侵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将外来物种带入建设区域内。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主要工程安排在枯水期内施工,减少水体扰动面积;河道清障工程避开鱼类繁殖季节。 ②涉水施工工程必须修建导流围堰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恢复水生生物生境。 ③施工期间严禁将生活、施工生产污水排入河流,严禁将生活垃圾和施工弃渣丢弃至河流,严禁污染地表水水质情况发生。 ④加强渔政管理,加强宣传,严禁下河捕鱼,发动群众参与鱼类**的保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4、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1)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①鉴于高原生态环境脆弱以及区域植被自然恢复过程缓慢等原因,施工过程中应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对策。合理、科学地规划和设计施工场地,严格规定行车路线,限制人为活动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活动过程对地表植被的影响破坏。 ②严禁随意多处设置施工场地。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位置及占地大小,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区域内停放,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乱停,避免车辆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植被进行碾压。 ③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应特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沉淀池清掏后进行回填;对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及时进行土壤整治,促使植被自然恢复,使其对生态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⑤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应根据所在区域的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⑥施工前期,对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草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约20cm,工程剥离的表土堆存于渠道沿线,堆高不超过1m,并采用密目网苫盖,每2天/次进行洒水养护,后期用于迹地恢复;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清理平整,并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草籽选用草种选择苜蓿、白草、三刺草等本地草种。 (2)施工围堰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围堰沿基础开挖线以外堆筑。围堰紧邻岸边,占用的行水道很小,且施工期集中枯水期,因此对色甫支沟行水影响很小。 ②编织袋均匀整齐地叠放,放置平整,分层错缝叠放,上下两层踩实,确保不会漏水,每袋装土量为土袋容量的1/2~1/3,袋口绑扎牢固。 ③工程完工后将对施工围堰进行拆除,拆除期安排在晴天和枯水期施工,采用人工方式进行拆除,围堰拆除方用于堤后回填,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保持河道线性。 (3)临时道路沿线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工程临时道路尽可能沿护岸堤防、施工工区等工程管理范围进行布置,最大减少施工临时道路建设对区域环境、生态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临时道路进行迹地平整、植被恢复,施工临时道路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恢复的。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如无法错开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雨情,作好雨前的防护措施,避免易受侵蚀或新填挖的裸露面受到雨水的直接冲刷。 ②在工程水土保持区域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绿化。因地制宜,在边坡等水土保持区域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树种和草皮,以更好地控制水土流失。 ③在临近现有沟渠段施工时,应设置拦挡措施,防止废渣入河。 ④项目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利用本地物种,对施工区的植被进行恢复。 ⑤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⑥施工结束后,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实际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占地,选线严格沿原渠道开挖。尽量减小施工区生态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未超出设计阶段施工范围。 ②施工期间制定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严格管理,未出现碾压草皮、随意下道的情况,避免造成生态破坏范围的扩大。 ③临时土渠布置时避开了大型乔木,未发生移栽的情况。 ④施工结束后临时土渠开挖料已经回填并恢复土地原貌,进行了撒草种绿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⑤施工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减少开挖面,减少植被的破坏。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应加盖篷布,挖方妥善堆放,严禁随意堆放,填方及时回填,及时夯实,及时覆盖。 ⑥施工前和施工期间均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未发生严禁随意捕猎野生动物。 2、施工场地恢复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场地建设时不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后对能进行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进行利用的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统一处置。 ②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迹地进行清理,未发生遗留生活垃圾、建材垃圾等情况。 ③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撒草种绿化,并及时补播、保证植被成活率。 (3)其他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公告及主要施工区设置警示牌等形式,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②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施工场地、材料堆场按设计地方布设,禁止乱堆乱放。规范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出,运输车辆禁止离道行驶,最大限度减轻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③施工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减少开挖面,减少植被的破坏,禁止在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应加盖篷布,挖方妥善堆放,严禁随意堆放,填方及时回填,及时夯实,及时覆盖,缩短松散泥土的暴露时间。 ④对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区域进行防治,采取临时措施(堆放时遮挡、覆盖)、工程措施(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地表平整压实)和植被措施(在项目干渠护坡设计处撒草籽,在项目区域施工场地占地处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⑤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平整,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⑥工程修建完工后对沿线进行植被护坡及水土保持治理;施工过程填筑完毕后及时进行平整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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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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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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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